展览业政策知多少?

2015-12-03

一、广东省展览业政策汇总

   从1998年广州市颁布《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起,到2005年深圳市首次在全国开始设立每年2000 万元的会展补贴专项资金,2009年为对抗金融危机增加至 5000 万元。广东省的对于展览业发展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一直走在全国先列。截止2013年底,广东省各主要城市都已颁布展览相关政策法规(见表1),在一个省份内,有如此多的城市对展览业给予支持,这在全国各省市也是独一无二的。而在2012年6月,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持的《广东省展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顺利颁布,开启了广东省在省一级制定展览产业政策的历史,同时,广东省也成为率先将展览业作为重点产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省份之一。

表1 广东省各城市展览业相关政策法规

城市

名称

内容

时间

广州

《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

对展览会的市场管理

1998

《关于广州市会展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参照旅游等以代理单位的差额征税

2008

《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对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了市场

2009

《广州市海珠区扶持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在琶洲地区举办的展会、落户的展览企业给予资金鼓励以及办展优惠

2009

《广州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

2010

《关于加快广州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从产业集聚、培育品牌、交流合作、产业链条、支撑体系、扶持服务等6大方面提出22条发展措施

2010

《广州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发展规划(2013-2020)》

明确广州“国际展都”的定位,对广州市的会展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提出进一步规划

2013

深圳

《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的意见》

提出创建“知名会展城市”目标

2004

《关于实行品牌展会排期保护的通知》

对高交会等16个2万平方米以上的品牌进行展会保护

2005

《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5-2007年每年市财政2000万元专项资金

2005

《深圳市会展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

明确深圳市会展业的发展重点与发展目标

2007

2007年深圳特区1号文件

将会展业列入高端服务业

2007

展会实行应急性财政专项资助

专项资金达5000万元,所有展会2元/平方米/天补贴,受金融危机冲击大的展会场租给5元/平方米/天补贴,3年政策

2009

修订会展资助管理办法

增加了对品牌展会、国际会议和展会数据第三方认证的资助,加强了对会展业的扶持力度

2009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深圳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包括减免“商品展销登记证”办理手续,实行一站式展会治安消防报批等一系列新举措得到了落实

2010

深圳会展税收改革

会展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实行差额征收。

2010

《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原创会展资助可达200万元,重要国际会议资助可达100万元

2010

《展会评估指标体系和品牌展会评定办法》

对品牌展会宣传的扶持

2011

东莞


《关于促进东莞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实现会展业“六个转变”,以及会展业发展措施

2006

《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确定会展业为六个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业之一

2007

《促进东莞市会展业发展工作方案》

明确提出会展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011

珠海

《珠海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11-2020)》

对珠海市会展业的近期及中远期做出明确规划

2013

中山

《促进中山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明确会展业发展方向,提出发展建议

2007

佛山

《关于加快佛山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和发展措施

2008

惠州

《惠州市关于扶持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展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我市会展业发展

2010



二、国内展览业政策汇总

   随着我国展览市场逐渐走向成熟,城市展览业之间的竞争渐趋白热化,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展览政策以留住现有品牌展会以及吸引外地大型展览活动落户。在这番争夺战中,各个城市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原有的北京、上海、广州通过优惠政策发起向“打造国际会展中心”的目标进军,而以成都、重庆、天津为代表的区域中心城市则企图后来居上,纷纷抛出诱人的“橄榄枝”。正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梳理目前我国主要城市的展览政策,不仅可以做到知己知彼,也可以取长补短。经过搜集各地的展览政策信息,大致可以将我国目前的展览政策种类分为以下五种:资金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行业管理政策、宣传与人才政策和平台建设政策。

(一)资金扶持政策

北京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包含展览业

2、《北京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品牌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届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资金。

3、《关于促进北京市商业展览业发展的通知》在京连续举办两届以上、展览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同质展会,整合后展出面积超过整合前最大面积 50%的,给予整合主办单位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资金。

4、对新引进的国际展会,展览面积不低于 3 万平方米;参展商不低于 500 家,国际参展商不低于 30%的基础上,对前三届展会每届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的场租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5、北京市旅游局出台了“会议申报补贴”的具体政策。

上海

1、一般会展项目每个展位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资助,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特别重大会展项目每个展位的资助标准不超过1.5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浦东会展服务第一年100%补贴,后两年50%补贴,连续在新区举办三次以上品牌展会,给100万元补贴

天津

1、对本市重点发展的会展项目,在项目培育期内给予重点支持。

2、建立品牌会展名录,对经市会展行业协会评选列入名录的会展优先宣传,并给予宣传费用资助。

3、鼓励品牌会展进行商标注册保护,申报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4、对取得国际展览业联盟相关认证的会展项目和会展企业,补贴800元/位,达到400个展位展会补贴600元/位

重庆

1、设立 2000 万元展览业发展专项资金。

2、对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国际、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品牌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实行一次性奖励。

3、对引进举办 750 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活动和国际国内重 要会议、落户重庆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展活动的引进者实行奖励。

4、对 500 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项目,该项目当年贷款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 2%、贴息时间不超过 1 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每个项目贴息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西安

1、西安市把发展展览业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申办大型展会,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申办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展会成功者,市政府明确规定给予申办者 10 万元以上奖励。

2、凡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种大型展会,展位超过1000 个以上的,一律按标准场租费的 50%收取场租费用,

成都

落户成都的外来一定规模(如展览面积1万平米、参会参展5000人次)以上的品牌会议、展览和节庆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政策优惠

厦门

国内或国际会议境外客人依人数获5万到20万元奖励,展览650-1500展位10-20万元奖励

宁波

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资助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500万元设立“会展奖励资金”。引进进出口产品展的,按照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与前两年50~100%,后三年30~50%的财政补贴,对租用国展中心常年摊位的,前两年全额返租,后三年减半收取

大连

1500万专项资金用于会展项目引进和推广

郑州

对新创办的展会,按照展会实际展位数量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6届; 6届以上的,以上一年(届)展览规模为基数,每增加100个标准展位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整合资源后的展览规模达到10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视作新办展会予以补贴

合肥

新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会展公司,留成部分税收3年内给与50%奖励;展会300个标准展位以上,每个展位补助100万元;展览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4万~30万元奖励;对年累计展会面积达5万平米年终奖励10万元;超过5万,每增加一万平米,增加1万元奖励

昆明

连续举办3届以上,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展会,自首届其享受3年资助;现有展会以上届展会面积为基数,每增加1000平方米的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整合资源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按新办展会给予资助;对取得国家,省,市驰名商标的展会给予3万~5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展览联盟等国际性组织认证的展会一次性给与20万元的专项奖励

苏州

设立专项资金,达到或超过6000平方米的展览,培育期内按其场租费用的25%给与奖励;展览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举办数逐级补贴场租费用;全国性及国际性机构在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30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给与10万~50万的奖励;会展活动获得中央,省,市奖励的,按照1:1比例给与同等奖励

烟台

招展有功最高可获得20万奖金;展览规模达到500~800个标准展位的,奖励10万元;达到801~1000个的,奖励15万元;1001个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义乌

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展览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引进展会和会展主体


(二)税收优惠政策

北京

展览业与会议实施差额缴纳营业税

上海

展览业与会议实施差额缴纳营业税

天津

展览业与会议实施差额缴纳营业税

重庆


1、2020 前按项目总收入减去项目总支出的差额计征承办营业税。

2、会展场馆经营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 15%的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3、场地租金按政府指导价格执行的会展场馆,2020 年前享受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先征后返的优惠。

4、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的新办会展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两年内按企业所得税的市级留成部分实行全额返还。

西安

1、凡在西安曲江新区注册的会展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可按照缴纳的营业税额进行财政返还。

贵阳

新办会展企业从开馆及开业起,前3年营业税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留存部分的50%补贴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企业所得税征收后的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企业,后2年按企业所在地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50%补贴企业用于企业发展。规划新建会展中心、展览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定。


(三)行业管理政策

北京

把展览业纳入首都新兴产业的统计,专门发布展览业专项调查报告。

上海

1、出台《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明确了上海展览业统筹规划协调的管理体制和以展览主办单位为主体责任制度

2、出台硬性规定,同类题材的展览会半年内不能重复

天津

1、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派员进驻会展场馆处理投诉。

2、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展览业从业单位信用档案,鼓励和监督展览业从业单位诚信经营。

3、禁止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在会展中乱摊派、乱收费。

4、会展场馆实行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

重庆

1、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禁止三个月内在同一区域举办内容、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会展活动,杜绝会展市场的恶性竞争。

2、建立组展商、服务商、参展商、专业观众、消费者的纠纷调解和仲裁体系,维护会展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西安

1、西安市提出严格控制对展会的检查,禁止对展览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如确需检查,由市会展办统一组织实施。

2、建立会展绿色通遣,涉及公安、工商、消防、税务等政府行政审批的有关事项,采取由会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会审”制度,提供一站式的协调服务,简化手续。

(四)宣传与人才政策

北京

每年在国际知名展会上以政府推介等形式对北京会展环境进行整体宣传推介,投入费用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上海


“会议大使”项目

500万元会展人才高地计划,会展管理师

重庆

对重要的大型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市属宣传媒体优惠提供一定数量的电视台重要广告时段、主要报刊版面,扩大舆论宣传影响。

(五)平台建设政策

北京

1、北京市会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单位不超过50%的费用支持,总额最高不超 过 300 万元。

2、对于室内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专业展馆设施改造贷款给予不高于 50%的贴息,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贴息年限不超过两年。

上海

明确支持和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展览公司在当地投资,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上海新图际博览中心、上海国际会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