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政策】佛山会展企业重点品牌展会认定申报(含专项资金)开始啦

2019-09-26

2019年

佛山市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

(重点品牌展会部分)申报开始啦!


如何申报这项资金呢?

小编送贴心送指南,接着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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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申报单位应按《佛山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扶持办法》(佛商务服字〔2018〕3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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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在佛山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组织。若存在多个主(承)办单位(机构)共同举办的,可由主要出资方或租赁场馆方提出申报,并附其他主(承)办单位(机构)的申报授权材料。每年举办一届的展会,本次可申报项目为2018年举办的展会;一年举办多届的展会,本年可申报项目为2018年任意一届展会或合并全年度的申报资料提交,但需要注明每届的相关数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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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经认定后连续三年仍在我市举办且展会规模不能小于认定前,与我市产业发展关系密切、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代表我市会展业形象的展会,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展销为主的专业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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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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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符合专项资金(重点品牌展会认定)申请条件的单位务必于2019年10月23日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填报。


(二)区级初审。按照属地原则,各区会展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于2019年10月28日前完成审核并推送到市商务局。


(三)提交书面材料。各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一份,签名盖章(并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11月1日前递交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上门递交或快递均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佛山市商务局306室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四)专家评审。佛山市重点品牌展会项目的认定采取专家评审制度,由市商务局依法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市商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报批后由市财政局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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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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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山市重点品牌展会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2018年度的展会工作总结(包含内容见附件5)及现场图片5张以上(彩色);

(三)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具公章);

(四)其他主(承)办单位的申报授权;

(五)办展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场租、宣传、布展)专项审计报告;

(六)2018年度的参展商名录(包括企业名称、展览内容、展览面积、特装面积、所属地区、参展人员、参展时间等)(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展合同、参展图片、参展费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资质证明等;

(七)2018年度的采购商、观众信息登记数据汇总结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第三方专业机构统计结果、采购商和观众报名登记情况、收费情况等);

(八)2018年度该单个展会规模达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场地使用发票、支付凭证、房产权证、业主单位授权书、展会平面图(分布图)等复印件(加具公章);

(九)参展的境外企业(含境外品牌及合资品牌)或行业龙头企业10家名录及展位相片;

(十)2018年度的展会场地租赁费用及宣传费用明细表和发票复印件(附件4,需按宣传费用明细表填写顺序提供;且合同、转账凭证、发票应一一对应);

(十一)主(承)办单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如展会或展会主(承)办单位获各项荣誉称号证明文件、相关媒体报道、配套专业会议等证明材料或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进驻展会现场的图片或证明材料;

(十二)由申报方提供《统计说明》,列明参会采购商或专业观众的数据来源及统计方式;

以上所附发票的单位名称均需与申报单位一致。



更多详情可登陆

佛山市商务局网站

进行了解及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