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展会补贴已开始申报!

2019-08-09

各尊敬的参展企业:即日起开始申报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相关信息如下:


8月19日截止申报

时间紧迫

符合条件的企业

赶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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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 项目要求发生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


■ 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 境外展览会项目网上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展览会”类项目。


支持对象

■ 在广东省注册(不含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补贴标准

■ 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2个标准展位,不高于企业展位费的实际支出额。


■ 其他境外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最高支持限额18,000元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申报


■ 网上申报:

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申报。

· www.smeimdf.org.cn

· 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

(两个网站二选一即可)


■ 纸质材料申报: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目录(务必按以下顺序排放):

1. 封面(见下方资料模板)

2.《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3.《企业注册登记表》

(第2、3项材料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打印)

4.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5.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6.企业营业执照。

7.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

8.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如与境外主办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展位确认函可与展位数量合同一致)。

9.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

10.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赴港澳参展的不需提供)。如为中方企业在境外展会举办地派出人员,需提供该人员在所属参展企业的在职证明和劳务合同。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1.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2.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审核参考)。

13.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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